我们很幸运,亚马逊对客户的执着帮助我们成长为一家知名的大公司。一项领先的独立民调显示,80%的美国人对亚马逊印象良好。努力赢得并保持这种信任是亚马逊“Day 1”心态的最大驱动力——我们的方法是在新组织成立的第一天就用精力和企业家精神做每一件事。
所有大型组织都会吸引监管机构的注意,我们欢迎这种审查。但从定义上看,大公司并不占主导地位,认为成功只能是反竞争行为的结果的假设是完全错误的。然而,尽管有大量相反的证据,这些谬论是监管机构在反垄断问题上胡说八道的核心。这种有缺陷的思维将导致数百万独立零售商被迫退出网上商店,从而剥夺了这些小企业接触客户的最快、最有利可图的方式之一。对消费者来说,结果将是选择减少、价格上涨。这些无知的观念非但不会增强竞争,反而会减少竞争。
零售业正在蓬勃发展,竞争异常激烈
首先,这些考虑不周的想法表明,他们对零售业的规模和形态存在误解。亚马逊参与竞争的全球零售市场规模惊人,竞争异常激烈。亚马逊在全球25万亿美元零售市场的份额不到1%,在美国零售市场的份额不到4%。与赢家通吃的行业不同,零售业有足够的空间容纳许多赢家。例如,仅美国就有80多家零售商的年收入超过10亿美元。亚马逊甚至还不是美国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的收入是亚马逊的两倍多)。亚马逊的竞争对手包括塔吉特(Target)和好市多(Costco)等大型老牌公司,以及许多家喻户晓的品牌,如杂货行业的克罗格(Kroger)、家居装修行业的家得宝(Home Depot)和电子产品行业的百思买(Best Buy)。我们还面临着来自谷歌Shopping、Facebook和Shopify等直接面向消费者模式的竞争。零售业非常分散。在美国,最大的五家银行公司占存款总额的39.1%;前五大航空公司的收入占行业收入的71.7%; and the top five mobile networks account for 95.6% of the market. In retail, by contrast, the top five stores (Walmart, Amazon, Costco, Walgreens, and Kroger) represent just 19.9% of industry revenue—which means that eight of every ten dollars consumers spend in retail are spent somewhere else.
在线和实体零售店每天都在直接竞争相同的客户
其次,这些误导的想法延续了一种错误的观念,即在线零售渠道和实体零售渠道是不同的市场。简单地说,零售是一个市场。正如大多数读过报告的人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了解到的那样,消费者在实体店和网上商店浏览和购物,以获得最优惠的价格、最好的选择和最便捷的方式获得他们想要的产品。事实上,消费者经常同时使用线上和实体渠道,甚至在一次购买过程中也是如此——例如,在商店中搜索产品,在网上付款,然后在路边取货。对于拥有大型实体店的零售商来说,在线购物现在是最大的增长领域。自COVID-19大流行开始以来,这些零售商的数字销售额飙升:百思买的在线销售额增长了250%,塔吉特增长了195%,劳氏增长了135%,克罗格增长了127%,沃尔玛增长了97%——顾客经常在这些实体店提货。尽管有了这样的增长,即使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在线渠道的销售额也只占零售总额的20%左右,绝大多数支出仍在实体店完成。零售业正在蓬勃发展;竞争激烈,消费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更多的选择。
亚马逊和第三方卖家相互受益
第三,这些有缺陷的监管理念依赖于一种错误的说法,即亚马逊的利益与成千上万在亚马逊商店中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的利益不一致。事实恰恰相反:亚马逊和卖家是互补的,我们一起创造了比任何一方单独创造的更好的客户体验。
早在1999年,我们就迈出了前所未有的一步,欢迎第三方卖家进入我们的商店销售他们的产品。我们最初尝试为亚马逊和第三方卖家各开一家商店。但这种方法需要顾客有效地走过两组通道——在两家不同的商店中寻找产品。顾客对这种不便并不以为然,根本就没有去第三方商店。在那次失败的试验之后,我们邀请第三方在我们的商店里与我们一起销售。虽然我们让小企业直接在我们的商店里与我们竞争,但我们知道,从长远来看,这将增加顾客的选择,降低顾客的价格,更多满意的顾客对第三方卖家和亚马逊都有好处——这是顾客、卖家和亚马逊的双赢。
在一家商店里,除了我们自己的产品,还添加了卖家的产品,不到一年,第三方销售就占到了单位销售额的5%。很快,我们就发现,客户喜欢在同一个地方购买最好的产品,看到不同卖家(包括亚马逊)的价格的便利。现在,大约20年后,这些中小型第三方企业占亚马逊所有实体产品销售的60%左右,而且这些销售的增长速度比亚马逊自己的零售销售还要快。此外,除了为客户提供高价值和低价格外,我们还有强大的财务激励来支持第三方卖家,因为我们通常从第三方销售中获得相同或更多的收入。显然,当涉及到亚马逊和我们商店中的第三方卖家时,这不是零和博弈。亚马逊和第三方卖家有着互惠互利的关系,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我们在这一模式上的成功可能有助于解释世界各地各种类型和规模的市场的广泛扩散。这种市场模式现在被沃尔玛、eBay、Etsy和塔吉特(Target)等美国公司以及阿里巴巴和乐天(Rakuten)等总部位于海外但在全球销售的零售商所采用。这些市场和其他市场进一步加剧了零售业的竞争,为消费者保持了较低的价格。
小企业和消费者都会受到影响
实际上,该建议是,政府应该告诉第三方卖家他们可以在哪些商店销售,并为消费者规定他们可以在特定的商店购买哪些产品。具体来说,在同一家商店购买第三方产品和第一方产品(包括流行的自有品牌产品)将是非法的。如果你退一步看,就不难看出这将是多么具有破坏性和危害性。
通过迫使第三方卖家退出许多在线商店,这些监管想法将剥夺成千上万的小企业在亚马逊、沃尔玛和塔吉特等零售商的主要店面上展示的宝贵知名度。这样做将为小型零售商在网上销售设置准入障碍,使他们更难接触到客户。反过来,这将使数百万小企业的工作岗位面临风险,其中包括仅在亚马逊美国商店销售的企业所创造的110万个工作岗位。
禁止在同一家商店销售第一和第三方产品的理由是,第三方卖家在与零售商在其商店销售的产品(包括流行的自有品牌产品)竞争时蒙受损失。这些来自小组委员会工作人员的错误观念误解了一个事实,即第三方有机会与零售商的产品一起销售,这是最有利于消费者的竞争,也使得第三方卖家的市场模式如此成功。而自有品牌产品只会为消费者带来更高质量、更便宜的产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自有品牌产品在其他主要零售商的销售额中占很大比例:沃尔玛占15%;Costco, Lowe 's, Office Depot和Dollar General的20%;克罗格25%;在塔吉特(Target)则超过30%。在亚马逊,自有品牌商品仅占销售额的1%。
简而言之,通过监管,这些考虑不周的想法将使亚马逊20年前尝试过的失败的两店模式复活;这种模式遭到了小卖家和顾客的反对。它们将把卖家隔离在独立的、不太显眼的商店里,使顾客更难比较产品价格,并最终减少竞争——所有这些都会导致更高的价格和更少的选择。
我们相信竞争有利于我们的经济,有利于小企业,有利于消费者。这种有缺陷的管理零售商店的方法没有考虑到对这三者的意外影响。